先打人的只罚100块,还手的却被拘3天?这事到底冤不冤

人人影视 内地电影 2026-03-10 23:23 2

摘要:“谁先动手谁理亏”或者“一拳下去可以换车了”,这种话是不是大家经常在大大小小的事件中看到过这种的评论。老百姓普遍认为,无论纠纷多严重,动手就是不对的,尤其不能先动手,那会让自己赔很多的。但在现实中,却发生了一件有点相反的事儿,大家一起看看法院判决对不对。

“谁先动手谁理亏”或者“一拳下去可以换车了”,这种话是不是大家经常在大大小小的事件中看到过这种的评论。老百姓普遍认为,无论纠纷多严重,动手就是不对的,尤其不能先动手,那会让自己赔很多的。但在现实中,却发生了一件有点相反的事儿,大家一起看看法院判决对不对。

广西柳州,赵某和钱某都在市场里做生意,两家门面挨着,这是妥妥的竞争关系了。做生意的人都知道,门口这点地方很敏感,属于“兵家必争之地”,被认为是“财路”或“财富通道”,谁挡着谁的门了、谁占了谁的位置了,都可能让人心里不舒服,甚至谁家的音乐声大了,都感觉自己家生意会受到影响。

图片来自网络

好巧不巧,该发生的事就这么来了,2024年4月的一天,有个顾客把手推车停在了钱某门口,赵某看到后觉得挡着自己门面了,就顺手把车推到了远处。但钱某看见之后就不高兴了,他觉得赵某是故意找事,于是开口质问:你为什么把车拖走?赵某那肯定更生气了,乱停车还要被质问,两个人很快就吵了起来。市场里人越来越多,两个人越吵也越激动,奇怪的是也没有人去劝阻下,两人从理论变成了互相骂人,越骂越难听,把做生意累计的各种不愉快都发泄出去了。

吵着吵着,赵某火气更上头了,一把把钱某门口的几样货物推到了地上,货物掉了一地,这一下,钱某彻底火了。这不先动手的来了——他冲上去,直接对着赵某就是一拳,但事情一下子就变味了,从动嘴变成了动手。赵某当场懵逼,可能是没有反应过来,顿时有点愣住了,没有继续卖,也没有其他举动,但是你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这简直是暴风雨来前的渲染...赵某沉默片刻,积蓄能量,直接冲上去包住钱某,来了个过肩摔,被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声音都能听到的,这还没完呢,接下来上演了“UFC八角笼”KO技能,把钱某锁在身体下面,像个UFC选手一样用手猛捶,看来是美国知名选手“嘴炮”康纳的粉丝,这时候“裁判”来了——围观的群众看在锤下去要出人身危险了,赶紧拉开制止了。

钱某起身后,直接拿出手机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把两个人都带回派出所。后来做了伤情鉴定,钱某被认定为轻微伤,派出所本来想调解,让两个人谈谈赔偿,把事情解决掉。但双方在赔多少钱上一直谈不拢,最后调解没成,于是警方作出了处罚:钱某罚款100元;赵某行政拘留3天。这个结果一出来,赵某当场就不服气,在他看来,这事明明很简单,钱某先动手打人,自己只是还手。如果这样都算错,那以后被人打了是不是还得站着挨?

赵某越想越不服,于是把公安机关告到了法院,案子到了法院,法官把事情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法院先说了一点:这件事一开始,其实赵某也不是完全没责任,因为最开始,是他把钱某顾客的手推车推走了,后来吵架的时候,又把钱某门口的货物推到了地上,这些行为多少都有点挑事的意思。当然,钱某先动手打人,这一点也没得洗,所以警方才对他罚款100元。

关键的问题是:赵某的"UFC击打“”算不算正当防卫?很多人理解的正当防卫就是一句话:你打我,我就能打回去。下面给大家简单分析下,“正当防卫”其实要求挺严格的:

法官认为,当时钱某打了一拳之后,赵某已经挡住并退了两步,而钱某也没有继续动手,也就是说,当时的危险其实已经差不多过去了。如果赵某这时候选择离开,或者报警,其实事情就结束了。但赵某没有这么做。他反而冲上去把钱某摔倒,还压在地上连续撞头。法官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不是“防卫”,而是二次“主动攻击”了,而且下手明显有点重。

简单说一句大白话就是:你可以挡,可以躲,可以推开,但不能把人摔地上还往死里撞。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不是正当防卫,维持了原来的处罚。

判决出来后,这件事在很多人之间都引起了讨论。有些人觉得判得挺合理。因为钱某只打了一拳,而赵某把人摔倒还撞头,确实有点过头了。但也有不少人替赵某觉得憋屈。有人说:人被打了哪有那么冷静,还能先分析危险结束没结束?也有人说:如果别人先动手,你还手反而被拘留,那以后谁还敢还手?

至于法院这个判决到底算不算公平,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看法,大家怎么看呢?

图片来自“汉水襄阳”实际事件报道截图

来源:巫师火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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