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本案中,涉事司机高速路上下车推车前行的举动,已涉嫌违法。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警告标
近日,
“一男子深夜高速路上推新能源汽车”事件引发关注。
据了解,
事发地位于G60杭金衢高速金华方向萧山服务区入口附近,
当时该男子一手握着车门,
一手把住方向盘,
推着汽车缓慢前行。
警方询问得知,
男子的汽车在半路上
因电量不足“趴窝”,
于是他抱着侥幸心态
想将车辆推到服务区。
汽车没电下车推行有何法律风险?
遇到此类情况应如何正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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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涉事司机高速路上下车推车前行的举动,已涉嫌违法。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显然,涉事司机未采取任何上述措施,其“徒手推车”行为同时构成了“故障停车不设警示标志”“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多重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涉事司机下车推行的行为,导致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事司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要知道,车辆电量不足无法行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新能源汽车的司机出行前未充分规划续航、未留足安全余量,本身就是重大过失。车辆故障是起因,但选择违法且危险的处置方式才是法律追责的核心。司机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与法律意识,遇到此类情况,要按照正确方式让车靠边、人撤离,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拨打12122求助,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