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凌晨,高速一新能源车辆因电量耗尽,驾驶人和乘客在高速公路慢车道停下推车,结果被大货车追尾碰撞,导致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东交警26日发布案例:
凌晨,高速一新能源车辆因电量耗尽,驾驶人和乘客在高速公路慢车道停下推车,结果被大货车追尾碰撞,导致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详情
近日,林某(化名)驾驶一辆新能源小轿车搭载2名乘客行驶至某高速公路时,因车辆电量耗尽停在慢车道。随后,林某与一名乘客下车推车过程中,被同方向行驶、由盛某(化名)驾驶的货车追尾碰撞,造成林某及乘客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在上高速公路前,驾驶员已告知乘客车辆电量不足,仅可行驶约80公里。乘客建议先充电再出发,但驾驶员未采纳。行驶过程中,车辆先后经过两个服务区,乘客多次提醒驾驶员进入服务区充电,驾驶员仍未理会,持续行驶且途中未停车补能。
行至距离第三个服务区约500米处时,车辆彻底失去动力,被迫停在高速公路慢车道。随后,驾驶员与一名乘客下车推车,仅前行约20米时,后方一辆大货车因视线受限,未能及时避让,发生追尾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中驾驶人林某在明知新能源电车电量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开车,且多次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行驶,最终造成了事故。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新能源车上高速,请提前做好准备!
写在事故后的
——案情分析 案例警示
一、核心事实(广东交警12月26日通报)
- 驾驶人林某(化名)驾新能源车高速行驶,明知电量仅约80公里仍拒绝充电,两次错过服务区,在距第三个服务区约500米处彻底失电,停在慢车道。
- 林某与乘客陈某下车推车,仅前行约20米,被盛某(化名)驾驶的大货车追尾,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 初步调查:林某多次忽视充电提醒、违规推车是主因;货车因视线受限未及时避让。
二、法律与责任要点
1. 主责推定:林某违反安全驾驶义务,在行车道推车属严重危险行为,大概率承担主要责任;若货车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过错,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2. 赔偿与追责:林某可能涉交通肇事罪;货车方若有过错,按责任比例赔偿;乘客因参与推车,自身存在过错,可能减轻林某赔偿责任。
3. 安全底线:高速故障必须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严禁在行车道推车或逗留。
三、新能源车主高速补能与应急规范
1. 出发前:预留≥30%冗余电量,规划途经服务区充电,避免续航焦虑。
2. 途中:表显续航低于50公里或连续两个服务区无充电位时,立即就近补能;不抱侥幸硬撑。
3. 失电应急:①开双闪,尽量移至应急车道;②全员撤离护栏外;③来车方向150米外设三角警示牌(夜间/恶劣天气更远);④拨打12122报警求助,等待专业救援。
四、警示
这起事故是侥幸心理叠加违规操作的悲剧。新能源车高速行驶,电量规划与应急处置是生死底线,漠视规则就是拿生命冒险。
来源:尊敬有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