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高速耗尽电量 2人推车被撞身亡

人人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2-27 16:06 1

摘要:汽车高速耗尽电量 2人推车被撞身亡

汽车高速耗尽电量 2人推车被撞身亡

该起事故中,驾驶人林某在明知新能源电车电量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开车,且多次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行驶,最终造成了事故。

隐患重重!

交警提醒

开车上高速

请提前做好准备

确保安全行驶

广东高速新能源汽车电量耗尽 两人推车被撞身亡 距服务区仅500米

近日,广东省内某高速公路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新能源汽车因电量耗尽停在慢车道,驾驶人及一名乘客下车推车前行时,被后方同向行驶的货车追尾碰撞,导致两人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据悉,事故发生地点距离前方服务区仅约500米,令人扼腕。目前,相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推进中,广东交警已披露案件核心细节,警示广大新能源车主高速出行需严守安全规范。

据交警部门调查核实,该起悲剧的发生源于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事发前,驾驶人林某(化名)驾驶新能源小轿车搭载两名乘客规划高速出行,出发前已明确告知乘客车辆电量不足,表显剩余续航仅能支撑约80公里。同行乘客当即建议先完成充电再出发,但这一合理提议未被林某采纳,其坚持按原计划启程。

车辆行驶过程中,曾先后途经两个服务区,同行乘客多次提醒林某驶入服务区补充电量,均被林某忽视。林某始终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车辆可坚持行驶至更远的目的地再充电,途中未采取任何补能措施。随着电量持续消耗,车辆动力逐渐衰减,最终在行至距离第三个服务区仅500米的慢车道时,彻底失去动力,无法继续行驶。

车辆抛锚后,林某未采取规范的应急处置措施,既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也未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更未及时报警求助。情急之下,林某与一名乘客陈某(化名)下车,在慢车道内徒手推动故障车辆前行,试图将车推至前方不远处的服务区。然而,两人仅推动车辆前行约20米,危险便骤然降临。

当时,盛某(化名)驾驶一辆货车沿同方向行驶至该路段,因视线受限,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慢车道内推车的两人及故障车辆,待发现时已失去足够的缓冲避让空间,货车径直与新能源汽车发生追尾碰撞。剧烈的撞击导致林某、陈某两人当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毁。事故发生后,周边车辆驾乘人员迅速报警并呼叫急救,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立即对伤者展开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林某与陈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在调查中指出,该起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驾驶人林某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操作是重要诱因。其一,林某在明知车辆电量不足的情况下,无视乘客多次提醒,执意冒险行驶,违背了安全驾驶的基本准则;其二,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告标志、转移至应急车道等安全防护措施,而是选择在车流密集的慢车道内推车,将自身及他人安全置于极高风险之中。目前,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民事赔偿及后续处置事宜已同步开展。

这起悲剧再次为新能源车主高速出行敲响了警钟,也引发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及高速应急处置规范的广泛关注。交警部门结合此案及过往类似案例,重申高速公路应急处置的法律规定与安全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严禁徒手推车前行。

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特性,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车主:高速出行前务必提前规划行程,查询沿途充电站分布,确保车辆满电出发;行驶过程中要实时关注电量变化,高速行驶时因能耗较高,续航里程可能出现衰减,建议将电量保持在30%以上的安全余量,切勿等到电量耗尽前再寻找充电站;若遇电量不足或车辆故障,需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设置警示标志并撤离至安全区域报警求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冒险操作,避免因不当处置引发二次事故。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升,类似的续航焦虑相关问题逐渐凸显。除了车主自身做好出行规划外,相关部门也需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电站布局,提升充电效率,从硬件层面缓解新能源车主的出行顾虑。同时,平台方也可通过技术升级,优化车辆续航里程显示精度,减少“表显续航与实际续航偏差过大”的情况,为车主决策提供更可靠的参考。

目前,该起事故的详细责任认定仍在进行中,后续进展将由相关部门及时公布。此次悲剧的发生,为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安全警钟,无论驾驶燃油车还是新能源汽车,都应严守交通法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敬畏生命、安全出行。

来源:直击灾难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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